四年制本科招生简章
六年制本科招生简章
三年制中专招生简章
研究生升学班招生简章
成都实用工程技术学院【简称:“成工校”】隶属于树人教育集团,是经成都市教育局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校教学设备齐全,生活设施完善,拥有一支爱岗敬业,善教会管的师资队伍;校园绿树成荫,环境清幽,是莘莘学子潜心学习的理想园地。学校地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南翼新区成都市龙泉驿区,紧邻成都市绕城高速、成渝、成南高速公路,北接成渝铁路、西经双流直达成都国际机场;经成龙大道距成都市仅16公里,是成都城市向东向南发展的中心区域,成都20分钟核心经济圈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推行“准军事化”的管理模式,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技能为重,着力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为企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技能型实用人才。2008年学校被评为成都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009年被评为成都市“职教攻坚先进学校”;2010年9月,成都市副市长谢瑞武率市区财政、劳动、教育等相关部门领导亲临学校调研职业教育工作,并对学校各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2010年11月,学校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集体”。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的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或往届高中、应届或往届初中、中专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高中结业生、初中结业生、肄业生,按相应的高中毕业生或初中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5.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6.其他社会劳动者。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到我校官方网站联系招生办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至8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局、考生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学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3)退役军人报考研究生升学班,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我校有关报考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报名
1.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籍)证书证明原件以及报考点公告中要求的户籍证明、工作证明等其他材料,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士兵研究生升学班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上述证件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如发现伪造,报考点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2.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8月25 日前(含25日,具体时间由各地招生办公室自行确定并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网报公告)。
3.现场报名地点:
(1)成都市龙泉驿区:新义街99号(黄土镇政府对面)
(2)成都市温江区:南熏大道三段875号
(3)南充市顺庆区:蓝光COCO香江一期十栋207附86号
4.现场报名注意事项: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原件,以供核验。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加试及录取阶段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五、考试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六、考核程序
(一)加试
1.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加试。
2.考生加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加试时间:2019年9月1日至9月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加试地点:加试地点为成都龙泉驿校区。
加试科目:高中英语、高中历史、高中政治
6.加试成绩查询:2019年9月6日后在我校网上自行查询。
(二)体检
1.体检时间:2019年9月3日。
2.体检地点:成都龙泉驿校区校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八、专业调整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待学校公布加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学校教务处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其他专业情况,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报考其他班型。
九、学费标准
四年制本科学费标准:12960元/生·学年
十、奖助办法
我校网站有介绍各类学业奖学金和“三助”(助研、助岗、助教)的管理实施细则,详情见专栏介绍。
十一、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局要求,在考生报名、加试、录取、专业调整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我校官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二)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学校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主考院校毕业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学士学位。
(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应特别注意,应届毕业生如在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五)就业保障及承诺
学校建立了就业安置体系,有专门的就业安置部开发就业市场,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了就业安置网络,让学生有多余的就业选择空间,实现优质优岗。学生报到注册时,学生、学生家长与学校签订了有法律保障的就业安置合同。学校“长三角办事处”与一大批500强知名企业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根据企业的人才需求,学生入学后按照企业的订单要求进行培养,做到就业方向明确。严格遵照执行国家“三结合”就业政策,坚持“学校有责推荐、用人单位面试、学生自愿选择”的原则,实施优生先推、技能技术达标的前提下可以跨专业择业的优惠政策。
保证思想品德好、身体状况好、行为习惯好、专业理论达标、技能技术达标并取得相关技能等级证书的毕业生100%进入优质企业、优质岗位高薪就业。学生在校期间,通过社会实践可获5000---10000元的劳动报酬;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可获得不低于在校学习期间总学费的劳动报酬。对严格执行学校就业安置管理办法的学生,在就业和安置服务上学校永远负责。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新义街99号(黄土镇政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