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中国医科大学
2.办学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4-6年;学制为5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5-7年;学制为8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8-10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11.0468万平方米(约合1665.7亩);建筑面积74.1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5017.35万元;图书120.3158万册;专任教师1771人,其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9.11%,具有研究生学位以上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0.34%。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在制定分专业计划时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和社会需求,经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专业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
2.我校制定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和生源质量较好的省份和地区安排招生名额;
3.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4.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外语教学统一采用英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儿科学专硕方向)、临床医学(实验班)专业课程采用中英双语教学,入学后测试英语成绩,如不符合要求调整至相应专业学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采用全英语教学,外语为非英语考生请慎重报考;
5.各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6.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7.在上海、浙江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考试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备注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文章标题:中国医科大学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