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各大艺术类院校日前已经公布了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下文是卫校招生网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贵州大学艺术类专业2019年招生简章(省外),请考生仔细查阅!
贵州大学艺术类专业2019年招生简章(省外)一、招生与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学院专业计划数招生科类合计湖南山东山西江西音乐学院音乐表演2410905文科表演105500播音与主持艺术105500戏剧影视导演63300舞蹈表演80800舞蹈学30003美术学院绘画198065动画44000视觉传达设计156045环境设计84040雕塑84040产品设计84040总计12353302218注:以上为我校在湖南、江西、山东、山西的拟招生专业、计划数,最终以生源所在地的省招办公布的专业、计划为准。
三、考试科目及要求
音乐学院各招生专业在湖南、山东设校考,美术学院各招生专业在湖南、山西设校考,江西省不设校考,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校考科目及要求如下:
(一)音乐学院
1.音乐表演
考试科目:演唱(奏)歌(乐)曲1—2首(240分);视唱练耳(口试)(60分)。
2.表演
考试科目为:朗诵(考生自备文章一篇)及演唱(考生自备歌曲一首、无伴奏)(90分); 形体和形象气质测试(120分);即兴表演(90分)。(注:考生不得化浓妆)
3.播音与主持艺术
考试科目为:自备及指定稿件朗读(100分);形象气质及才艺展示(100分);即兴评述(100分)。(注:考生不得化浓妆)
4.戏剧影视导演
考试科目为:朗诵及命题编讲故事(120分);命题小品表演(100分);命题故事写作(笔试)(80分)。
5.舞蹈学、舞蹈表演
考试科目: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音乐形象及舞蹈动作模仿)(80分)。
(二)美术学院各专业
美术学院专业包含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雕塑、产品设计六个专业,考试科目为:速写(1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四、各专业评分办法
(一)音乐学院专业
1.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表演、音乐表演:现场评分。
2.戏剧影视导演:(1)面试:现场评分;(2)笔试:闭卷考试,试卷带回学校进行评卷。
(二)美术学院专业
试卷统一封装带回学校组织专业考评教师进行评审。
五、专业报名、考试
(一)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者,须按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报名办法报名并领取艺术考生报名考号。考生须备齐以下材料后报名:
1.生源地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专业报名考试费(按贵州省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以上所交材料无论录取与否(包括弃考),不予退还。
(二)考生报名、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省份报名时间考试时间报名及考试地点招生专业湖南2019年1月28日-2月22日2019年2月26日- 27日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音乐表演、表演2019年1月28日-2月22日2019年2月26日- 27日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导演2019年1月28日-2月1日2019年2月5日由湖南省招生考试部门统一分配绘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动画山东2019年1月31日-2月23日2019年2月27日-28日潍坊招生考试院音乐表演、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表演、戏剧影视导演山西2019年1月11日-1月19日2019年1月23日太原师范学院绘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雕塑备注:1.以上考生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等信息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信息为准;2.江西省不单独组织校考,认可当地省统考成绩。六、文化考试、政审、体检
2019年4月15日前公布各专业类别的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陆贵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www.rso.gz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情况(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考生政审、体检由生源所在地招生办负责。
七、录取原则
(一)考生报考专业所在生源省份为实行省统考的专业,考生必须取得省统考合格和我校校考合格后才可填报我校相应艺术专业。 (二)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学校按照专业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即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三)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档的考生,经德、智、体全面考核,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志愿顺序以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四)江西省艺术类专业以省统考成绩为专业成绩,湖南、山西、山东省艺术类专业以校考成绩为专业成绩。
八、有关规定
(一)专业考试所需用品(除钢琴、录音机、画纸外)一律自备。
(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收费标准:学费标准按贵州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元/年):10800。住宿费标准(元/年):900、1100、1200。
(四)学生在校期间生活、学习等费用自理。符合条件者可享受奖学金。医疗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毕业证、学位证发放: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并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大学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贵州大学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