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隶属贵州省人民政府,是新中国创建最早的民族院校之一,是贵州省重点建设高校、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 学校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原名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贵州民族大学。学校学校有两个校区:贵阳市花溪区和贵安新区大学城,占地面积2825亩,其中贵阳花溪校区1325亩、贵安新区大学城校区1500亩,校舍面积75万平方米,图书馆有纸质图书187万册。
二.贵州民族大学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荣誉
学校先后五次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三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教育部依法治校示范学校、贵州省‘五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贵州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贵州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贵州省文明单位、贵州省优美校园、贵州省绿色大学,先后十五年被中宣部、团中央和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大学生优秀志愿者服务队和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三.贵州民族大学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硬件设备学校有贵州重点实验室2个,贵州省级实验室1个,国家民委人文重点社科研究基地1个,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个,贵州省级科技创新人才团队3个,独立建制的研究机构共有8所,挂靠学校的研究机构共有9所。
国家民委人文重点社科研究基地:贵州世居民族研究中心
贵州重点实验室: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省级重点实验室,喀斯特湿地生态监测研究省级重点实验室[30]
贵州省级实验室:数学模型与信息处理省级实验室
贵州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民族地区社会建设与反贫困协同创新中心、现代民族药(苗药)协同创新中心
四.贵州民族大学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历史发展进程1951年3月,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向西南军政委员申请成立贵州民族学院的请函。
1951年3月17日,西南军政委员会民族处同意成立西南民族学院贵州分院的通知。5月17日,举行开学典礼。开办普通干部政治班。
2008年3月,贵州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建贵州民族学院在北京举行,被国家教育部评为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
2009年6月,学校成为专业硕士学位培养单位。
2012年4月,贵州民族学院正式贵州更名为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下发贵州民族大学按照一校两校区建设文件。
2013年7月,贵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成立。成立贵州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生处更名为研究生院。9月,贵州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成立,并招留学生80人。
2015年,学校成立民族医药学院、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
五.贵州民族大学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规模及占地面积贵州民族大学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5月17日,原名贵州民族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和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贵州民族大学。学校学校有两个校区:贵阳市花溪区和贵安新区大学城,占地面积2825亩,其中贵阳花溪校区1325亩、贵安新区大学城校区1500亩,校舍面积75万平方米,图书馆有纸质图书187万册;设有21个学院,1个研究生院,1个独立学院,设有74个普通本科专业、28个本科专业方向;有教职工1487人,全日制在校生17249人。
六.贵州民族大学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师资力量贵州民族大学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有教职工1487人,其中专任教师1003人,具有正高职称人员177人,副高职称592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226人,硕士学位人员740人,博士生、硕士生指导教师539人。有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1人、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委员3人、教育部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5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科技人才3人,有贵州省核心专家2人、贵州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7人、贵州省级高校教学名师12人。
七.贵州民族大学化学与生态环境工程学院招生对象及地区(1)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考生高考外语成绩英语或日语须达及格以上。
(2)其他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3)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城乡规划(乡村建设规划)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测试,成绩不合格者由学校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色弱、色盲的考生不能报考该专业。
(4)报考美术设计类专业,音乐类专业,舞蹈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书法学专业,贵州省考生须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报考音乐表演(空中乘务)专业,贵州省考生须参加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我校未组织专业考试的省(市、自治区),认可相应省(市、自治区)统考合格成绩或指定学校的专业考试合格成绩。
(5)报考体育类专业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
(6)报考旅游管理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口齿清晰,无明显疤痕,无残疾。建议男生身高168cm以上,女生身高158cm以上。
(7)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少数民族语言口试,成绩合格。